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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設籍台灣,無扶養義務之親屬或扶養義務之親屬無法扶養之老人且無法定傳染病者 (重度失能老人)。
- 因中風其他慢性病致生活能力缺損需受照顧者。
- 中風、腦傷後出院需療養者。
- 骨折、退化性關節炎等需長、短期照護者。
- 有氣切管、尿管或鼻胃管者。
- 洗腎且需長期照護病患者。
- 植物人。
- 臨時托顧。
- 慢性病、行動不便需人照料者。
- 癌症患者需長期專業性照護
照護方式:由專業護理人員及服務人員提供24小時照護、採三班制